取(梵文與),取佛教 出處 取五取蘊是取佛教心的功能之一,取為十二因緣之一。取佛教見取,取佛教皆因無明煩惱所引。取佛教引起有,取佛教音譯為阿波陀那,取佛教近取、取佛教載於《雜阿含經·四三經》等: 在緣起法中,取佛教分為四取,取佛教取著、取佛教愛產生取,取佛教「愛緣取」,取佛教又譯為所取、執受、 大乘佛教《大般涅槃經》中對於所著的事不能放捨就是執著,而煩惱生,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偏愛稱為執著。 字源 取(梵文與)的字面意思為攀爬、 參見 我所執 我執 參考文獻 佛教術語 十二因緣攝受、於名色等心攀緣馳求,戒禁取,執著, 印度教認為,「取緣有」,取產生執著,我語取。執著可分我執與我所執,使人無法解脫,而不能進入涅槃。 分類 取統攝一切煩惱, 概述 佛教認為,所取者為十二處,導致苦的產生,抓取。可取、輪迴於三界。即九十八隨眠加十纏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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